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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1月20日 (农历十月十一),东盟领导人签署《东盟宪章》。
2007年11月20日下午,东盟10国领导人在新加坡举行的第13届首脑会议上签署了《东盟宪章》。这是东盟成立40年来第一份对各成员国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,在东盟一体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宪章就东盟的战略目标、原则、地位以及构架等作了明确规定。宪章提出,东盟要致力于维护并加强本地区和平、安全与稳定,以及经济一体化建设;继续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;尊重各成员国的独立、主权、平等、领土完整和民族特性;坚持以和平手段解决纷争。
在当天举行的签字仪式上,东盟10国领导人还签署了《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》《东盟环境可持续性宣言》以及《东盟关于气候变化宣言》等重要文件,为东盟加快一体化建设,迎接未来挑战奠定了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