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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8年9月3日 (农历七月二十),马丁·路德·金因流浪罪被逮捕。
金被带到了警察局,当着他妻子的面被按倒在桌子上,然后关进了牢房。
马丁-路德-金打算挤入一个拥挤的审判厅,以听清关于他被逮捕的朋友和同事拉尔夫-阿伯尔南希的事情。金被要求走开,但他没有动,于是被两名警察抓了起来(他们不认识金)。当他的妻子科勒娜-斯科特试图叫喊时,他们威胁她:“低下你的头,否则你也会被送上法庭”。他们把金拖到警察局并按在了桌前。中士用钥匙打开一间小囚房把他关了进去。
金被判犯了流浪罪后,开始服刑。他在法庭上演讲的副本戏剧性被登在了一份报纸上。在演讲中,金强调了有意识抵抗的必要性。警务委员克莱德-塞勒尔斯为金支付了保释金让他出了狱。克莱德对记者说,他只想节约纳税人的钱而已。此时金开始准备出一本新书--《走向自由的步伐:蒙哥马利的报道》。查尔斯-穆尔,在意想不到的逮捕发生时正好在听阿伯尔南希的审判。他所拍摄的照片通过美联社传遍了世界,使舆论震惊,马丁-路德-金由此获得了财政上的支持并从此开始大规模的民权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