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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4年7月2日 (农历五月廿三),美国总统约翰逊签署民权法案。
约翰逊在东厅签字
1964年7月2日。当美国总统约翰逊大笔一挥,在美国历史上最为广阔的民权法成为法律。在批准1964年的民权法时,总统在电视演说中,要求所有公民帮助消除美国沿存的侵犯他人人权的残余。这是美国黑人经过长期斗争获得的结果。
该法律禁止在雇用人员、公用事业单位、工会会员资格以及联邦出资项目等方面存在种族歧视。国会对该法律草案,进行了某些修改,然后提交签字以便施行。
约翰逊与他的前任肯尼迪为使法案通过做了艰苦的游说议员的工作。这项法令似乎能消除不平等的障碍,为生活在美国的2200万黑人铺设一条公正机遇的大道。约翰逊告诉电视观众,“不承认黑人不可剥夺的权力的日子已经过去”,让我们消除种族歧视的温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