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

2025-05

<04月5月06月>

    01 02 03
04 05 06 07 08 09 10
11 12 13 14 15 16 17
18 19 20 21 22 23 24
25 26 27 28 29 30 31
       

1990年5月19日 《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》颁布

1990年5月19日 (农历四月廿五),《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》颁布。

1990年5月19日,国务院发布《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》。

《办法》共18条,规定:本办法所称成片开发就是: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,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综合性开发建设,平整场地、建设供排水、供电、供热、道路交通、通信等公用设施,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;然后进行转让土地使用权。港、澳、台地区的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从事成片开发,参照本办法执行。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在经济特区、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