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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7年10月2日 (农历九月初一),欧盟正式签署阿姆斯特丹条约。
1997年10月2日上午,欧盟15个成员国的外交部长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的王宫正式签署了《阿姆斯特丹条约》。
欧盟委员会主席桑特在讲话中说,阿约的达成表明了欧盟在深化一体化方面取得了进步。《阿约》为建设“社会的欧洲”建立了法律基础。在共同外交安全政策方面,欧盟各国也表现出了一定的政治意愿。但他同时指出,表决机制的改革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。桑特承认,欧洲一体化已经到了每前进一步都是非常困难的阶段。
此次签署的条约附件中增加了法国、意大利和比利时三国9月中发表的共同声明。声明明确指出,《阿约》在改革欧盟机构以加强欧盟决策权方面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。
《阿姆斯特丹条约》是1997年6月中旬达成的,它是继《罗马条约》和《马斯特里赫特条约》后的第三个欧盟条约。欧盟成员国为准备这项为扩大欧盟奠定基础的条约,以政府间会议的形式进行了长达15个月的艰苦谈判。